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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尼西亞政府擬于2009年6月前,在爪哇島新建大約1000萬千瓦燃煤電站,以解決缺電和滿足經濟發(fā)展的需要。其中有11X30萬千瓦、6X60萬千瓦機組,共計約690萬千瓦,由印度尼西亞政府出資,業(yè)主為國營電力公司(以下簡稱PLN);其余約310萬千瓦為12.5萬千瓦及其以下的小機組,擬為私人辦電項目。 印度尼西亞政府已經初步決定選用中國設備,并采取EPC方式,直接向中國采購(議標),同時要求中國政府提供政府優(yōu)惠貸款,大約50億美元。 印度尼西亞政府希望由哈爾濱、上海、東方三大集團共同承擔上述約690萬千瓦的工程項目的建設。印度尼西亞政府副總統(tǒng)卡拉率團于4月18日訪問了上海,并赴上海電氣集團考察。哈動股份、東方電氣、上海電氣的公司領導及CNTIC、機電進出口商會的領導已于4月19日同卡拉副總統(tǒng)及隨行人員進行了會談,于4月22日在海南博鰲簽訂了合作備忘錄(MOU)。 我公司將在哈動股份公司的統(tǒng)籌組織下,積極投入上述項目的準備工作。 |